出口许可证要如何办理?

一、出口许可证要如何办理?
出口许可证,一般有六个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向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函件;
2.向发证机关交验有关证件或材料;
3.发证机关审核申请材料;
4.经同意后,领证人填《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申请表》;
5.上传填好的出口许可证申请表,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后送交发证机关,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发证机关将申请表各项内容进行反馈;
6.发证机关在申请表送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凭以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银行结汇手续。
二、出口许可证有效期
最长6个月,法律规定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且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超过当年12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三十条 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且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超过当年12月31日。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属于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货物,其出口许可证有效期按《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核定的出口期限核发,但不得超过当年12月31日。如《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核定的出口期限超过当年12月31日,经营者应在原出口许可证有效期内向发证机构提出换发新一年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收回原证,在发证系统中对原证进行核销,扣除已使用的数量后,按《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核定的出口期限重新签发新一年度出口许可证,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原证证号。商务部可视具体情况,调整某些货物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期和申领时间。出口许可证应当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自行失效,海关不予放行。
三、进出口贸易许可证的作用
进出口贸易许可证的作用:
1.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是国家机关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是国家批准特定企业、单位进出口货物的文件。因此,进出口货物许可证不得买卖、转让、伪造和变卖。
2.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是一种证明文件。因此,凡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和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各类进出口企业应在进出口前按规定向指定的发证机构申领进出口许可证,海关凭进出口许可证接受和办理通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