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项“自贸区经验”将在全省推广,包括“一般纳税人登记网上办理”

楚天都市报9月26日讯(记者陈凌墨)包括“一般纳税人登记网上办理”在内的27项自贸区经验,将在全省复制推广。26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
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包括:
1.服务业开放领域:“扩大内地与港澳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设立范围”“国际船舶运输领域扩大开放”“国际船舶管理领域扩大开放”“国际船舶代理领域扩大开放”“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运集装箱场站和堆场业务扩大开放”等5项。
2.投资管理领域:“船舶证书‘三合一’并联办理”“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低风险生物医药特殊物品行政许可审批改革”“一般纳税人登记网上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等6项。
3.贸易便利化领域:“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保税燃料油供应服务船舶准入管理新模式”“先放行、后改单作业模式”“铁路运输方式舱单归并新模式”“海运进境集装箱空箱检验检疫便利化措施”“入境大宗工业品联动检验检疫新模式”“国际航行船舶供水‘开放式申报+验证式监管’”“进境保税金属矿产品检验监管制度”“外锚地保税燃料油受油船舶‘申报无疫放行’制度”等9项。
4.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边检服务掌上直通车”“简化外锚地保税燃料油加注船舶入出境手续”“国内航行内河船舶进出港管理新模式”“外锚地保税燃料油受油船舶便利化海事监管模式”“保税燃料油供油企业信用监管新模式”“海关企业注册及电子口岸入网全程无纸化”等7项。
在特定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包括:
1.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四自一简’监管创新”“‘保税混矿’监管创新”等2项。
2.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物流中心(b型)复制推广:“先出区、后报关”。
附: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任务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