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有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其他方式、特殊的付款方式。当事人如果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付款的,是一种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有哪几种
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有这几种:
1.一次性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简单、明确,受到的外力影响因素较少,手续相对单一。如在商品房买卖中,预定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一次履行付款义务,开发商将住宅交付购房人,合同即履行此种方式适合有较好经济能力的购房人,同时也是开发企业希望使用的。
2.分期付款。大多用在一些生产周期长、成本费用高的产品交易上。如成套设备、大型交通工具、重型机械设备等。
3.其他方式。在实际销售工作中,主要包括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两种。银行按揭贷款是指购房人为支付购房款而向银行申请贷款,并在约定期限内分期、分批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开发商提供担保的付款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购房人为支付购房款而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并在约定期限内分期、分批偿还贷款本息,开发商不提供担保的付款方式。
4.特殊的付款方式,主要包括采用其他债务抵消,易货交易等。
二、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算不算违约
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行为算违约。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而当事人具有付款义务,却不履行的,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的责任。
三、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规定,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通常以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为限,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通过书面约定进行明确,涉及到付款内容的,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未按时付款时,需要按照实际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