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补偿金怎么算

根据劳动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应当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可以决定续签或者不续签。那么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补偿金怎么算?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整理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让我们带着问题一起看下去吧。
一、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补偿金怎么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主要看是劳动者提出不续签一般没有经济补偿。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提供的新劳动合同待遇降低的提出不续签的,享受经济补偿。
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待遇降低为由拒绝续签的才有经济补偿,否则无经济补偿。
例如,双方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工资是每月6000元。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认为现在经济形势不好,所以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新劳动合同待遇是每月5000元。那么劳动者说,因为待遇降低,所以我拒绝签订新的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3个月本人工资。
二、不给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按照现行规定,劳动者辞职、擅自离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辞退和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等情况下,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辞退补偿计算方式
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应该给予适当的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补偿金怎么算的详细解答,从以上内容可知劳动合同到期因为用人单位原因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