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对员工进行赔偿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其中工资的基准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公司清算请问怎么对员工进行赔偿
公司清算对员工的赔偿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公司清算员工赔偿的范围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你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从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得不到(因为社会统筹保险在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
三、公司清算的程序
1.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组应当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3.清偿债务;
4.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