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多久后移交检察院
取保候审后二个月移交检察院。被取保候审的人,取保候审后由于案件会继续侦查、起诉和审理。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届满的,会解除取保候审。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会移送到相关的刑罚执行机关。会移送到检察院的情况,只有被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经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会移送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会在两个月内侦查完毕。案情复杂、二个月后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二、取保候审应当遵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三、取保候审的条件
取保候审条件: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