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随着大家经济状况的不断好转,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倾向于去买商品房,毕竟商品房也会相对美观,周边环境也好。但是,很多人也会遇到商品房交房逾期的状况,这其实就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商品房逾期交房哪个部门管?下面,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品房逾期交房哪个部门管
开发商延期交房应该找房产局投诉或者消协等部门解决,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延期交房是违约行为,但承担违约责任应当依据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可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来承担违约责任。购房者应依合同约定行使权力,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购房者应根据自己所要达到的目的,结合合同的具体约定,来行使自己的权力。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为,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驶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驶。如果合同中对逾期交房的处理有明确约定的,一般按照约定处理。在合同中对逾期交房的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等情形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购房者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的房屋进行使用的,仍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二、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怎么办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买房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房人可以通过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购房者认为其用多年积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提出开发商应在约定期限内必须办理完产权手续,否则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似乎是情理之中的事。但开发商只能尽力而为,难以承诺。
三、商品房产权手续由谁办理
长期以来,一些房地产项目由于开发商不能及时交纳土地出让金或未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关的文件、材料,致使购房人长时间无法办理产权手续,所以,很多购房人产生一种错误认识——应要求开发商在一两年内将产权转让手续办妥。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申请人和义务人应当是购房人,开发商只是协助办理。
1、购房人是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申请人和义务人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以及有关规章规定,购房人是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申请人和义务人。房屋登记是国家对房地产权属管理的公式行为,既然购房人购买了有关房屋,那么对有关房屋所有权提出转移登记申请的当然应该是购房人。如果有关房屋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如按揭购房),那么也只有由房屋权利申请人(购房人)提出申请,方能办理。
目前,部分开发商也为购房人代办有关手续,但其作为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又代为履行合同另一方的义务,本身在法律上也是不妥的,从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来讲,房屋权属登记的具体手续,还是应当由购房人来办理。
2、开发商的义务是交付房屋,提供相关资料、文件并协助办理权属登记
依据合同法规定,房地产开发商有交付房屋,转移房屋所有权的义务。开发商的转移所有权义务表现为提供相应材料、文件,协助办理权属登记。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商品房逾期交房哪个部门管”,为您作出的详细解答。综上可知,开发商延期交房应该找房产局投诉或者消协等部门解决,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大家也一定要保存好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据。最后,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