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一个县的“县长”级别有多高?县人民政府首长!

县长为正处级;镇长为正科级。
详细一点来说的话,一般的,地级市辖县行政级别为正处级,县长为正处级,县辖镇为正科级单位,镇长为正科级。省直辖县为副厅级单位,县长为副厅级,县辖镇镇长为副处级。
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市所辖县为正处级单位,县长为正处级,但实际工作中按照副厅级干部使用,县辖镇镇长为正科级。
直辖市下属县一般为正厅级单位,县长为正厅级,县辖镇镇长为正处级,但也有例外,重庆市辖县四大班子正职为正处级,即县长为正处级,县辖镇则降半级至一级,即镇长为副处级或正科级。
1、县长,为行政区划县的行政长官。县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长领导县政府的全面工作,具有最终决策权、行政指挥权和人事提名任免权。县长负责召集主持县政府全体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以及乡镇长例会,也可委托常务副县长召集上述会议。县长负责签署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规范性文件以及对外订立合同,签署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以及人事任免等文件。
拓展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县人民政府首长,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县长低于市长(地级市)而高于乡长(镇长)。在中国,县长实际上相当于一个县的第二把手,仅次于县委书记,一般也是该县的县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