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伐林木罪共同犯罪的相关问题是在主观方面存在故意犯罪,主体条件是存在两个人以上,主观条件是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客观方面是结成一个犯罪行为整体。
一、滥伐林木罪共同犯罪的相关问题
滥伐林木罪共同犯罪的相关问题如下:
1.客观方面
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是滥伐林木犯罪行为,必须共同犯罪。具有共同的滥伐林木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的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的犯罪行为整体。
2.主观方面
(1)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首先,有共同犯罪的认识因素:
(2)有共同犯罪的意志因素:
3.主体条件
滥伐林木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是两人以上。
4.主观条件
各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要求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二、涉嫌滥伐林木罪怎么判刑
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三、滥伐林木罪立案追诉标准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根据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