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让企业家安心干事创业——《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发布

企促君导读:企业注销,压缩至3个工作日;工业建设项目取得施工许可,压缩至50个工作日;企业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7月4日,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为优化营商环境“放大招”。
4个一律取消,敞开市场大门
意见提出,为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做到4个“一律取消”。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范围外一律开放,不得设置对外地经营者不平等、消除或减少经营者之间竞争的市场准入条件。
全面规范市场准入,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查环节外一律取消。不得以备案、登记、注册、名录、年检等形式设定市场准入障碍。
全面清理审批事项,除法定目录外一律取消,不得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的行业、领域、业务设置审批程序。
全面开放市场,除涉密和特定重大技术工程外的招标限制一律取消。
报建审批时限大幅压缩
过去,工程建设项目拿到施工许可,需要200多天。
国家要求,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一半。在此基础上,我省还将进一步压缩。其中,工业建设项目取得施工许可,压缩至50个工作日内。
开发区内工业投资项目实行“先建后验”。对工业园区、产业功能区开展报建审批区域性同意评价试点,统一开展环评等评价评估。入驻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可不再进行单独评价。
消除奇葩证明、重复认证
类似证明“我还活着”的奇葩证明,将全面清除。
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
身份证重复认证等“堵心事”,也将逐步解决。
中介对同一对象、相同性质的评估报告,试行通行通用制度。凡是类似功能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可合并的一律合并,进行一次性集中评价。对符合资质条件的评审机构做出的资产、信用等级等评定,互通互认,不再重复评估、审计并收费。
企业开办时限更短
新开办企业银行开户申请,要求在4个工作日内办结。
今年8月底前,新开办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4个环节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这一时限比国家要求提前四年完成。2019年6月底前,此时限还将被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
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注销将更为简便。在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3个工作日内就能注销。
2018年底前,实体经济企业的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基础条件好的地方,即时办结。
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广受企业诟病的投标保证金迎来重大改革。
该意见规定,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招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投标交易场所不得收取投资保证金。
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一律取消。
依法收取的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代替。
过去,没有中标的企业,经常要等个把月才能拿到退回的保证金,承担了巨大的资金压力。今后,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退还。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让企业家安心干事创业,要有良好的法治环境来保障。
涉企案件将处理得更精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合法财产和违法犯罪所得、企业正当融资和非法集资等问题,将被合理区分。严防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
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金融、安全生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旅游等15个重点领域建立“红黑名单”管理制度。
产权保护更给力。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综合服务工作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快速查处机制。
商事纠纷,将有新平台。我省将积极推动商会、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商事仲裁机构等设立人民调解组织,市场化运作,根据当事人需求提供调解服务。
司法部门要依法受理各类破产案件,不得拒绝受理或拖延审理企业破产申请。
水电气等要素成本降费缩时
降低物流成本,我省将继续推动高速公路减费降标。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降低网络资费,我省将大幅度降低互联网接入资费水平,取消流量漫游费,确保今年流量资费降幅30%以上,家庭宽带降价30%、中小企业专线降价10%-15%。
企业用电用水用气报装费用,除公开的收费目录外实行“零收费”。
报装时限将大幅压缩。用电报装中供电方案答复、设计审查等五个环节办理时限压缩至居民7个工作日。用水报装压缩至大中城市60个工作日,县城25个工作日。用气报装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主城区小型工商客户、普通工商客户安装通气时限分别压缩至15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
意见全文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四个着力”殷殷嘱托和“四个切实”重要要求,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市场运行成本,加快把湖北打造成为全国体制机制、内陆开放、创新发展“三个新高地”,营造有利于集聚更多先进生产力、生产要素的营商环境,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市场开放程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范围外一律开放,不得设置对外地经营者不平等、消除或减少经营者之间竞争的市场准入条件。全面规范市场准入程序,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查环节外一律取消,不得以备案、登记、注册、名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指定、配号、换证、设置分支机构等形式设定市场准入障碍。全面清理审批事项,除法定目录外一律取消,不得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或者具有行政审批性质的事前备案程序,不得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设置审批程序。全面开放市场,除涉密和特定重大技术工程外的招标限制一律取消,不得限制或者排斥本地、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省人防办、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等,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决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黑恶势力、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制假侵权等破坏市场秩序、影响发展稳定的行为。坚持依法稳妥处理涉企案件,合理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合法财产和违法犯罪所得、企业正当融资和非法集资等问题,严防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企业家安心干事创业。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促进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合法规范。(牵头单位:省公安厅;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金融办、省知识产权局、湖北银监局等,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三)增强企业投资信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健全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乱收费、吃拿卡要以及随意摊派、故意刁难、漠视企业利益等行为。合理引导投资方向,及时发布战略规划、区域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宏观经济走势分析等,加强宣传解读。公开透明配置公共资源,及时发布重大生产力布局、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投资项目计划、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信息。(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工商联、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省安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等,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全面实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首席服务官和数字化审图、告知承诺、邮政送达等便利化措施,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排队等号、来回跑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制作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打通数据通道,加快统一身份认证、证照数据和政务信息共享服务,实现线上线下融通办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秩序。(牵头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质监局等,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6月)
(五)规范发展中介服务。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全部中介服务“入市交易”,建立全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中介服务监管机制。严禁垄断、联合抬价等行为,坚决取缔依托行政机关提供强制服务、收取高额费用的“红顶中介”。加强中介服务“限时、限费”管理。试行中介组织对同一对象相同性质的评估报告通行通用制度,凡是类似功能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可合并的一律合并,进行一次性集中评价,对符合资质条件的评审机构作出的资产、信用等级等评定互通互认,不再重复评估、审计并收费。(牵头单位:省编办;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省安监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等,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六)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扩大涉企证照整合范围,逐步推动“照后减证”。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外,对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事项,申请人可自选公章制作单位,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公章服务;优化新开办企业银行开户流程,企业合规的开立账户申请应在4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不再单独核发社保登记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2018年8月底前将新开办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四个环节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6月底前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在全省推行外资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套表格、一口办理”。简化企业注销程序,研究建立法人委托代理人、视频技术远程办理等注销机制。支持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通过简易注销便利退出市场,企业简易注销在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探索建立对提供虚假住所等失联企业、冒用他人身份证虚假注册等违法失信企业的强制退出制度。(牵头单位:省工商局;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人行武汉分行等;完成时限:2019年6月)
(七)压缩报建审批时限。采用多审合一、多评合一、多验合一等方式,整合办理流程,实现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的目标。报建审批事项中涉及的兜底条款所要求的前置条件全部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在开发区探索工业企业投资项目报建阶段告知承诺审批制,建立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约束、全程靠前服务为核心的管理服务模式,实行“先建后验”。对于工业园区、产业功能区开展报建审批区域性统一评价试点,统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矿产压覆、文物保护、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评价评估,入驻区域内符合整体规划和功能定位、属于主导产业的投资项目可不再进行单独评价。进一步优化完善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功能,实现投资项目全部依托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开展在线审批。(牵头单位:省住建厅;责任单位:省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