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是存在,一般是管理和投资风险导致公司生存危机。历史上那些一度被政府接济的保险公司,后来都怎么样了?
1, 老资历的国字号,唯一带中华字样的保险公司,中华保险风险处置事件。
2006年,经历了高速扩张的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华联合财险”)出现巨额亏损,资不抵债,破产边缘。
此时的中华联合只是一个财险公司,财险经营都是相对短期业务。
时间轴如下推进:
2009年3月,保监会派出内控工作组进驻中华联合总部;2010年4月,保险保障基金受托管理中华联合75.13%股份;2011年6月,国务院批复重组方案,保险保障基金获得中华联合57.4%股份;
2012年3月,保险保障基金向中华联合注资60亿元,对其持股比例由57.4%上升至91.5%;
2012年9月,中华联合引入战略投资者东方资产注资78.1亿元,东方资产以51.01%股份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2015年11月,保险保障基金将所持有的中华联合60亿股股份在北金所挂牌出售;2016年2月,保监会批复同意辽宁成大、中国中车、富邦人寿受让这部分股份。
7年里,中华联合业务逐步恢复,发展渐有起色。以中华联合财险为例,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8.2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7.5%;实现净利润24.5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32%。
2017年11月16日,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保险”) 5.6335%股权。信息显示,上述股权共计8.62亿股,挂牌价为16.82亿元,相较资产评估值溢36.08%。本次股权转让为出清式转让,如果交易达成,保险保障基金将不再持有中华保险股份。
其中2016年受让部分股权未公布交易价,2017年11月的8.62亿股,挂牌价为16.82亿元,5年前注资60亿元,到现在全部出清,功成身退。保险保障基金的资本回报也不会少。
需要指出的是中华联合当时是一家财险公司。在2015年,注资15亿在北京分立中华联合人寿保险公司。
2,新华人寿
2006年初,保监会发现新华人寿2005年度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仅为61.32%。
而新华人寿董事长关国亮挪用巨额公司资金的事件也浮出水面。
当时,保监会调查称,关国亮8年间共挪用公司资金130亿元。最终因挪用资金罪入狱。
2006年6月28日,保监会向新华人寿公司下发《中国保监会监管函》,作出三项决定,其中第三项明确规定:“在你公司偿付能力额度达到我会规定之前,不得向股东分红,不得增设包括营销服务部在内的分支机构”。
2006年11月,保监会依法责令新华人寿撤销董事长关国亮的职务。
2007年5月,保监会首次动用保险保障基金接管新华人寿,持股数约为4.5亿股,占新华人寿股权的38.815%,位居第一大股东。
2009年11月,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宣布,将把新华人寿38.815%的股权整体转让给中央汇金公司。
此次交易中,新华人寿每股8.7元,比保险保障基金接手时的每股5.99元,高出了2.71元,整个交易对价约为40亿元。以此计算,保险保障基金在本次交易中盈利12.5亿元,还小赚了一笔。
自此,中国第一家面临“破产”的保险公司被国家保监会完美的拯救回来!
而新华保险也在保金退出后,于2011年成功上市,成为现在a股的四大上市保险公司之一。
3,2016年9月保监会工作组二次进驻富德生命,或面临股权重组
富德生命去年以及今年一季度在投资端的操作十分激进,投资亏损是该公司利润下滑和偿付能力下降的原因之一。上半年的亏损还与大量高现价产品带来的偿付压力和资金压力有关。由于大量高现价产品到期退保,今年二季度,富德生命的业务净现金流入为-52亿元。
据该公司7月底发布的偿二代信息,二季度末,富德生命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79%,与上季度持平;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6%,略好于一季度104%,勉强达到偿二代监管要求。
“富德生命比当年的新华人寿和中华联合的体量都大,单靠保险保障基金未必能接得下来,很有可能要引入新股东。”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如果选择了这套方案,富德生命将成为保险保障基金成立以来,参与处置的第三家保险公司。此前,保险保障基金曾参与处置新华人寿和中华联合保险。
至今2017年12月,未有最新重组消息。
4,美国国际集团
08金融危机中,美国国际集团(美国aig)投资大量cds导致濒临破产,美国人最终不得不救,也是考虑其保险业务有大量投保人的利益在其中。却没有挽救没有保险业务的雷曼兄弟。
5,其中提到的保险公司出现经营风险后的保险保障基金,直到目前为止,保险保障基金一共真正出手过两次,都是为了舒缓保险公司的经营乱状。这个经营乱状主要是因为这两公司实际控制人各种作死。一次是为了新华保险,另一次是为了中华保险。这两次出手后保金最终都全身而退,这两家公司现在也恢复了正常经营。新华保险甚至在保金退出后成功上市,成为现在a股仅有的四家上市保险公司之一。
救助破产保险公司并不是保险保障基金唯一用途,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动用保险保障基金:
(一)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其清算财产不足以偿付保单利益的; (二)中国保监会经商有关部门认定,保险公司存在重大风险,可能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的。
以及保险公司背后的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如知名的慕尼黑再保险集团,瑞士再保险公司通用/科隆再保险公司,和中国再保险集团,都是广泛甚至深度介入保险公司产品定价风险赔付的风险分散合作公司。
如买到了上述公司的保障型产品,赔付都是没有问题,他们也都在保监介入后改过自新,走上正道。对于分红险,可能保底以上分红不太理想。(金辉工作室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