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人徐
因为我本人主要从事的是工商代理业务和很多的老板接触非常的多,有很多的老板都是非常了解这方面的政策信息以及相关的运作模式。中国古人的智慧真的是无穷无尽的,有一句话道出了圣人的哲学理念: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我们现在很多的东西都是需要自己不断的学习并且需要在实际的问题上灵活运用,这样才会让自己学得到东西,这样才能更好的体现学习的必要性。
现在的是商业保理公司主要是因为在公司之间因为货物的销售不能及时的兑现,而存在账上的应收账款,但是现在公司及需要钱,将公司的这个应收账款直接卖给保理公司或者是质押给保理公司到期再赎回。其实这个是相当于一个资金周转的方式,用现时流动性不好的资产去置换当前的一个资金流。这个保理公司集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信用风险管理为一身的综合性金融服务的贸易型融资工具,是金融行业的衍生品。即:商品供应商与商业零售企业、连锁店集团签订供货协议以后或同时,并约定60、90或120天结 算时,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协议,当商品供应商每向零售商配送一批商品时,由保理商向零售商确定供应商的送货发票及明细,在扣除有关费用后,直接在5-10 日向供应商支付货款,以保证供应商在最短时间的资金回笼,待60、90或120天后由保理商向零售商收取货款。保理商为供应商提供应收账款预付融资赚取相应的资金费用和服务费用。
在与很多的老板沟通中,我们之间并不是聊的方面比较单一,涉及的方面还是比较多的,有很多的老板对行业有自己的见解,有自己相对来说比较成熟的一套流程。在和各位企业老板及高管的聊天当中我想对来说了解了一些模式,今天就与各位老板及喜欢研究金融的朋友分享一些,我看到的一些商业模式:
(1)在债权债务权利方面: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
有追索权的商业保理主要就是应收账款的公司将债权转让保理商,但是购货商拒绝或者物理支付相应的款项,保理商在这个时候是可以要求货物供应商偿还预付的现金,这样是避免保理上承担过大的风险,也是防止供货商和购货商相互勾结导致保理上承担的相应损失。无追索权的则反之。就是保理商和供货商直接达成的一个协议,在一定的意义上就是将这个风险转嫁给了保理商,这个在一定的程度上对保理商的风控要求就相对较高了。
(2)供货商是否知晓分为:明保理和暗保理
其实这个在字面的我想大家就是能够理解的,明保理和暗保理是按照是否将保理业务通知购货商来区分的。这个层面的保理的运作模式的出现,主要是对供货商起到一个实力隐瞒的情况。
明保理就是在供货商转让债权的时候将实际的情况告诉购货方,让购货商知晓,在应收帐款到期的时候,购物商直接将款项划给保理商。
暗保理就是供货商在转让债权的时候不将这个情况告诉保理商,等到应收账款到期的时候,供货商直接出面将取得的款项直接给到保理商就可以了,这样是对供货方整体实力起到保护的做用。
但是现在在我国的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必须要在合同之中约定并且需要通知购货方。
(3)在融资的程度上: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
现在这种模式的保理现在是在当下运行的比较多的模式,现在很多的出口商将代表其债权人权益的应收票据交给保理商,这样的话保理商将会支付整个票据的百分之八十,然后等到应收账款到期的时候,再全部结算给到保理商百分百的款项,这就是保理商出资,在这段时间内赚取到的溢价部分。
商业保理的运作模式:
①卖方以赊销的方式向买方销售货物;
②卖方将赊销模式下的结算单据提供给保理公司,作为受让应收账款及发放应收账款收购款的依据,保理公司将收到的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提交给合作银行,进行再保理业务;
③银行在审核单据,确认无误后,将相关融资款项划至保理公司的账户中;
④保理公司将收到的银行融资款项划至卖方在合作银行开立的账户中作为应收账款购买款;
⑤应收账款到期日,买方向保理公司偿还应收账款债权。
要是您想更深入的了解相关信息,就需要继续学习、深造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