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丢弃窃得财物,能否认定盗窃未遂
行为人半路丢弃窃得财物,一般不能认定为盗窃未遂。因为犯罪分子此时已经转移了财物的占有了,已经是盗窃既遂了,犯罪既遂之后如何处理赃物,不影响犯罪的成立。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半路丢弃窃得财物,能否认定盗窃未遂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