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2017年全国税收情况,全国税务系统组织税收收入(已扣除出口退税)12.6万亿元,同比增长8.7%,扭转了近年来税收增长持续放缓的状况,税收与经济增长的协调性明显增强。
2017年1-12月个人所得税收入为11966亿元,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6.9%,目前,个人所得税仍是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之后的国内第四大税种。
随着经济形势的稳定,提高个人所得税征收力度,同时,增加个人所得税抵扣项目等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也正在加紧进度。我们今天再强调一个2017年新增的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个人商业健康保险”。单位缴纳的社会统筹保险是我们职工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但是社保不予报销的部分,对于大众来说负担仍很重,这种时候需要靠商业保险来弥补这部分不能报销的金额。
我们今天关注如果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员工交个人所得税吗?可以税前扣除吗?
【小队长说税】【1】什么是商业健康保险?
商业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保险,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看护保险。
【小队长说税】【2】享受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判定标准
【判定标准】【1】必须取得“税优识别码”
那么什么是税优识别码呢?税优识别码是为确保税收优惠商业健康保险保单唯一性、真实性、有效性,避免纳税人重复购买税优商业保险产品,由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按照“一人一单一码”原则对投保人进行校验后,下发给保险公司,并在保单凭证上打印的数字识别码。
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但未获得税优识别码,或者购买其他保险产品的,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扣除政策。
辨别一款保险产品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扣除政策,“税优识别码”是关键,所以再购买之前要先确认清楚。
【判定标准】【2】必须是符合条件的个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中规定,税优型商业健康险适用于以下个人所得税计税所得项目:
1.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
2.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纳税人;
3.取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
4.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未参加工作的个人,不能适用个人所得税扣除。因为,没有个人收入也就没有扣除的必要。
【小队长说税】【3】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应将单位为每一参保员工负担的金额分别计入其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
举例:某公司为员工甲购买了2018年一年期的商业健康险,一次性交费4800元(平均每月400元),甲每月工资5000元(不考虑五险一金)。
①假设保险费全部由公司负担
则甲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400-3500-200)*10%-105=65元。
②假设单位负担200元,个人负担200元
则甲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200-3500-200)*3%=45元。
希望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能够让更多的个人支出作为扣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