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签字有一方不去可以办吗

离婚双方签字有一方不去不可以办,离婚协议需要双方当事人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签字。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夫妻双方的个人基本信息;离婚属个人真实意愿等。
一、离婚双方签字有一方不去可以办吗
离婚双方签字有一方不去不可以办。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因为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会要求夫妻双方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签字,另一方不去,无法签字。
二、离婚协议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按照以下内容写:
1.夫妻双方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和身份证号码;
2.夫妻双方是自愿离婚的,无任何的欺诈和和胁迫;
3.孩子还是未成年的,双方必须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约定;
4.共同债务无法全部清偿的,应当确定各自偿还的数额;
5.双方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应当确定各自分得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协议离婚有冷静期吗
协议离婚有冷静期,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双方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才能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