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高温费不及时是否可以投诉

企业发高温费不及时是否可以投诉
如果企业不及时发给劳动者高温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企业发高温费不及时是否可以投诉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