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调解书和判决书有什么区别是什么样
法院调解书与判决书的区别在于,适用的条件不同,法律文书的格式不同,法律效力的时间也不同。
民事调解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不愿意接受调解的,法院不会强制调解。双方当事人不接受调解的,人民法院仍将依法审理判决。
1.适用的条件不同。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促成当事人自愿、合法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而予以认可时适用的法律文书。民事判决书则是人民法院对案件经过审理,就案件依法作出判决时适用的法律文书。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合法的前提下,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的确认,着重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民事判决书主要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行使的国家审判的权力。
2.民事调解书的格式较为简单;内容扼要;民事判决书的格式较为复杂、且内容详实。
3.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而一审民事判决书在送达当事人后并不立即生效,只有超过了法定的上诉期限,当事人不上诉的,才发生法律效力。
在民事诉讼中,调解和判决是完全不同的。最重要的是,如果双方都接受了法院的调解方案,在调解书签字后,调解书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1.结束诉讼程序。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的结案方式之一。调解协议生效,表明人民法院最终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民事诉讼程序也因此而终结,人民法院不得对该案继续进行审理。
2.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调解协议生效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调解协议中得到确认,民事争议已得到解决,当事人不得对此法律关系再发生争议。
3.不得以同一诉讼标的、同一的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调解协议生效后,民事纠纷已依法解决,当事人不得以同一诉讼标的、同一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再次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对于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或者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原告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在6个月届满后,还可以第二次起诉,请求法院审理解决。
4.不得对调解协议提出上诉。调解协议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达成的,当事人一旦接受调解协议,就意味着放弃了上诉权。因此,无论是在一审、二审还是再审程序中达成的调解协议,均不能提起上诉。
5.有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的,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能自觉履行。如果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生效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民事调解书怎么写
1.标题和编号
标题由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编号由年度、院名简称、文书简称和文书顺序号组成。
2.诉讼参与人(原告人、被告人)身份等基本情况
3.案由,民事调解书要直接写明案由。如“案由:离婚”。
4.事实
调解书事实的写法,应视具体案件而定:如先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再写明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以及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
5.理由
调解理由,是指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从而讲明道理,分清是非,表明态度。
6.协议内容
这是指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有两方面的具体内容:一是案件实体问题的解决意见,二是诉讼费用的负担。
7.注明文书效力。
在诉讼费用负担的左下一行写明:“本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签名
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独任审判员署名;达成协议的时间,并加画人民法院院章;书记员署名,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字样的印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