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徐坤与公司合同纠纷案详解,霸王条款真霸道

4月25日,人气团队组合百分之九nine percent的流量小生no.1蔡徐坤备受人关注的合约纠纷案在上海开庭。近来的合约纠纷可真不少,而且都是这种流量小生,之前与sm的解约风波中的鹿晗、吴亦凡以及之前还在打官司的黄子韬,现在又到蔡徐坤。蔡徐坤与上海依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就艺人合同问题是“剪不断,理还乱”,具体如何呢?今天逍遥还真要好好地理一理,具体请看下述分解。
早在蔡徐坤参加《偶像练习生》时就有人扒出他曾和易烊千玺在小时候一同参加过少年组的某选秀比赛,还晒出了照片,有一定的可信度,易烊千玺出道也非常早的,看来都是走童星的路子。早前蔡徐坤和经纪公司依海影视文化所签的合同被曝光,从合同中可以明显看出一些不合理甚至苛刻的“霸王条款”。
资料显示,2015年11月蔡徐坤与依海影视签约,合同期是8年,到2023年到期。合约中有这样的条款,比如2015到2018签约前三年,艺人所带来的收益的70%要作为佣金分予公司;2019到2021年也就是合同签订的第四到六年,这三年中公司抽取的佣金比例调整成60%;2022年到2023年签订合同的最后两年公司佣金比例调整为50%。不止如此,另外合同中规定在合约期满后,如果公司没有以书面形式通知蔡徐坤,该合同到期后自动续签两年,也就是说实际上这个合同的合约期是十年,如果是真的,与卖身契无异了。
据悉,合同里还规定若蔡徐坤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每提前一年就要付给公司300万的违约金。蔡徐坤签入公司后是以团队的形式活动,团队名为“swin”。公司对该组合的成年成员们还有恋爱结婚生子需要得到公司的书面同意而且得提前半年的规定,不然就算违约,那时的蔡徐坤还未成年,所以未签这些条约。
2016年依海影视传播公司让蔡徐坤签订了补充合同,将违约金提至每提前一年解约付违约金3000万。而据知情人分析,原因是公司股东斥巨资制作了《星动亚洲》选秀节目,要将制作成本与风险转给艺人分担,以减少自己的经营风险。最终,可能因为合同的苛刻和公司资源分配的问题,“swin”成员俞更寅在2017年2月6日向法院提出上诉,而蔡徐坤在同年2月10日提出上诉,那时的蔡徐坤还没有参加《偶像练习生》。
2018年3月12日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合同纠纷案,据爆料此次开庭很快结束,指定静安区人民法院管辖此案,因延长举证期限,及被告(公司方)反诉蔡徐坤的要求不解约解除合同赔偿5000万违约金相违背,法院要求被告明确诉情,案件到4月中旬再开庭。
2018年4月25日,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悉此次原告诉求为解除艺人合约及补充合约同时希望驳回公司的反诉,并且举证提供了合同及补充合同文本,收入信息及依海影视让蔡徐坤写的110万借条等九项证物。被告(公司)则诉求判原告履行合同并依合同支付70%的佣金。
据悉,双方都愿意调解,不过被告的条件是原告履行合约。当庭并未宣判,要求十天内继续提交补充材料。
如果合约内容真的如此苛刻,签下这样苛刻的合约,极大可能是公司承诺给艺人资源去宣传和推广,不然这种“卖身契”式合同一般不会有人愿意签。而在蔡徐坤提出上诉时也没有这么红,所以可能是公司没有兑现,而且也有成员先上诉。希望双方真的能够“和平分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