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立即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单位立即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内容
单位立即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
1.试用期不合格的;
2.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因兼职影响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或被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5.单位被欺诈、胁迫订立合同的;
6.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解除合同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不能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办法:
1.劳动者如果不具有过失的,劳动者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主张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主张经济补偿二倍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