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一谈3分钟看懂开发商所说的“赠送面积”,别再傻傻被坑了!

我们在买房时,开发商都会提到“赠送面积”,所谓的“赠送面积”一般指的就是露台、飘窗、一层小院、地下室、阁楼、半封闭阳台等。于是114房产网也得到了很多的关注,也想加入到这个行列当中。
很多人一听到“赠送面积”,就会自然而然觉得这套房子很值,因而增加不少印象分。但“赠送”了就一定很划算吗?今天关爱君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赠送面积”一般包括哪些?
露 台2013年版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不计入建筑面积。
飘 窗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以下的凸(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
院 子一般是指一层的小院,可作小花园或开发成菜园,实际上,一层小院应属于公共面积,但是开发商却说是作为赠送面积给购房者。但,购房者的房屋产权证上,不会有小院的测绘面积,而且同样是一层带小院的房,送小院的房子单价会略高于不送小院的房子单价,相当于变相卖给客户。
阁 楼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120及以上至210以下的部分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以下的部分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地下室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地下室、半地下室按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在220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在220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所以如果开发商赠送的是小于22的地下室,实际上相当于只“送”了购房者一半的面积,另一半还是算在了房价里。
半封闭阳台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也就是说,半封闭阳台和地下室一样,如果开发商说要送你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其实只是送了你一半的面积。
综上,公用露台、高度不超过21的飘窗、一层小院和小于12的阁楼等,根据国家政策,都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而真正赠送面积的房子一般单价比较高,例如独立露台等。
需要注意的是,赠送面积往往不会写进合同或写进产权证中。没有写明,意味着没有依据,后期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