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区分是个人财产的范围是人身保险费、伤残补偿费、人身伤害赔偿金、接受赠与的财产等,而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了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
一、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区分
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区分如下:
1.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及其为婚姻而购置的财产。婚后夫或妻已具有专属性的日常用品,如衣物等。
(2)婚后夫妻一方从事职业、业余爱好等专用财产,如书籍、工具等。
(3)婚后夫妻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伤残补偿费、人身伤害赔偿金等。
(4)婚后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接受赠与、遗赠所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特征
第一,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
第二,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
三、分居后收入还算共同财产吗
这里要分两步来判断。首先,夫妻分居是否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因感情不和或其他原因分居的,虽说不在一起过夫妻生活,但仍然是合法夫妻,分居的时间无论长短,依然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次,判断分居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财产是否属于《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的共同财产。如果符合该条规定,则此时分居期间的夫妻一方所取得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如果不符合该条规定,则不属于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