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医疗纠纷怎样做才能尽最大限度争取到法律规定的赔偿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式有医患两方协商调解、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及向法院申请诉讼这三种方式。但是在现实中,诉讼是解决医患纠纷的首选方式,今天我们来为患者指导下,遇到医疗纠纷时如何进行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诉讼前的准备。在医疗纠纷发生之后,患者及家属应该第一时间联系医院的医务科、投诉,并且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协同院方一起共同封存复印病历(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相关的所有材料)。记住向医务科要取《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结束了上述工作之后,患者及家属就可以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来进行解决医疗纠纷了。
2. 患者及家属提起诉讼之后,法院会安排第一次开庭,这次开庭主要是需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两方的病历材料进行质证,质证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递交到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来进行鉴定。所以第一次开庭这个阶段患方及家属要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的检查病历材料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材料排除出去,当然由于医疗的复杂及专业性,在第一次开庭病历质证的环节,建议患者选择医盾的专家协助出庭尽可能保证提交材料的公正性。
3. 医疗事故鉴定。这是医疗纠纷处理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这个环节决定了整个诉讼的结局。直白讲,打医疗官司就是打鉴定!患方必须认真的对待!向专家提交的《陈述书》最好让有经验的临床专家给予评估建议,要明确专业的指出医疗行为到底有哪些过失,违反了哪种规范。虽然鉴定小组的专家可能存在偏向医院等行为,但是患者在《陈述书》中应一针见血明了的指出医方存在的诊疗过错,不给专家小组偏向医院的机会;但是如果患者在《陈述书》中不能明确的指出医院的问题和依据,那么专家小组可能会睁一眼闭一眼做出对患者不利的鉴定结果,所以我们建议有条件的患者可以请有经验的专家进行必要的协助,尽量避免偏护医院行为的发生。
4. 赔偿数额的确定。在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出来后,如果构成是医疗事故,患者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来确定赔偿的款项数额,但是需要考虑医院的诊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结果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院应该承担的责任。假设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是不能避免的,虽然医院的失误加快了患者的死亡时间,但是要求医院赔偿死亡全部赔偿也是不合理的,当然法院也不会支持的。所以患者要实事求是的分析医院的过错程度来计算赔偿额度,避免盲目的索取赔偿,导致自己花费的更多的不必要费用。在更多的情况下,鉴定结论认定医院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索赔呢?医盾认为患者可以灵活的运用《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原则,来证明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瑕疵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索赔。
医疗纠纷与普通的民事诉讼不同,涉及到太多太专业的医疗知识,因为律师本身也不懂医疗,很难在法庭上与院方进行专业性的对抗,所以建议患者如果想最大化的维护好自身权益,建议找专业的第三方机构给予协助支持,这样才能打好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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