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合同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合伙合同有法律效力的写法如下: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2.合伙人的身份信息;
3.出资方式、数额和期限;
4.利润分配和亏损分配方式;
5.争议解决条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四)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六)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九)违约责任。
二、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有何区别
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如下:
1.出资人责任不同: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出资人,都必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全部为普通合伙人;而有限合伙企业中一部分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部分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
2.合伙人的性质不同。
3.合伙人权利不同。
4.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合伙协议纠纷管辖法院是什么
已经协议约定管辖的,以协议管辖为准。没有约定管辖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