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开庭审理的法律规定

延期开庭审理的法律规定是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需要重新调查取证的等情形可以延长开庭审理。延期审理可以申请多少天没有明确规定。
一、延期开庭审理的法律规定
延期开庭审理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延期开庭可以申请多少天
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延期审理前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延期后的审理仍然有效。但延期的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
《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解释对申请延期次数没有明确规定,延期多长时间也没有明确规定,但《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审理期限,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开庭审理阶段的程序
友情提示,开庭审理阶段的程序:
1.由书记员核对双方信息,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2.法官入庭,由书记员向法官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
3.审判长敲击法槌,然后宣布某某人民法院现在开庭。简单介绍审判人员构成情况,告知双方诉讼权利义务,并征询是否申请回避。
4.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一般按照当事人陈述归纳小结,当事人当庭举证,当庭质证,法庭认证的顺序进行。
5.法庭调查结束后,审判长宣布进行法庭辩论。当事人应当围绕各自的诉讼请求或者法律主张,就法律的具体适用问题展开辩论。
6.法庭辩论结束后,由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最后陈述。审判长指示原告、被告、第三人作最后陈述。
7.审判长宣布休庭敲击法槌,宣布休庭前法官可能会询问是否愿意调解,如果愿意,则可马上制作调解协议书,并让双方进行签字确认。若调解不成,则由合议庭进行讨论,可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