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确认股权管辖法院的规定

离婚确认股权管辖法院的规定
离婚确认股权管辖法院的规定: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股权转让协议引起的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第二十六条,因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确认股权管辖法院的规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