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方法

我国法律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散见于多个法律部门之中,且立法时出于各自不同目的的考虑,那么你知道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方法是什么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方法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
赔偿金额=30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地统计部门发布各行业的日平均工资)×误工天数。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交通费票据);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城镇户口平均年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农村户口年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城镇户口平均年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农村户口年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城镇户口平均年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农村户口年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城镇户口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农村户口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城镇户口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农村户口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城镇户口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农村户口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城镇户口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农村户口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11、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12、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城镇户口年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农村户口年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城镇户口年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农村户口年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城镇户口年收入×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农村户口年收入×5年。
13、精神损害赔偿: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
误工费的赔偿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 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
(2) 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护理费的赔偿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
护理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护理人员一般设一至二人,但确有必要的除外。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交通费、住宿费的赔偿
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
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船)的除外。
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标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侯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营养费的赔偿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侵害人探视受害失时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的赔偿
侵害他人身体致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应当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依照法医学的鉴定标准,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分为十级。经法医鉴定为一级的,其生活补助费的赔偿,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二至十级的,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计算。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者的误工费的生活补且费不得重复计算。以残疾者定残之月为界,之前由侵害人赔偿误工费,之后由侵害人赔偿生活补助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丧葬费的赔偿
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费用。
丧葬费,按照侵权行为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死者家属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而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
死者家属违反有关殡葬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