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视频网站过多、过长的广告不断遭到用户的诟病。一个3分钟的短视频节目居然要先看45秒钟的广告,而且连续再看一个短视频节目,还是需要再看一条广告,难怪网友吐槽,这是在广告中插播节目。
这一点,在猎豹浏览器与优酷的案例中也得到了法院的认可。在判决书中法院认为,猎豹浏览器过滤优酷体验不佳的过多、过长的视频广告,是符合了用户的需求。而且,目前这种为了优化用户体验,而触及到优酷商业模式的做法,在法律定性上存在一定的现实困难。
我们十分理解法院的苦衷,技术进步是一把双刃剑,猎豹浏览器让用户爽了,有些企业却感觉不爽。但是,任何一个商业模式都是市场的选择,而不是企业强加给用户的存在。
我们看几个国际惯例。
去年11月,加州法院驳回了fox禁止卫星运营商dish network销售拦截广告的视频录制设备hopper的请求。hopper的最大特色在于,使得录制黄金时段电视节目播放时的广告完全消失。
今年11月,youtube推出一项新功能,用户可以跳过youtube近半数的视频广告,这种“跳过广告”模式称为in-stream。去年12月,trueview首先推出“跳过广告”功能。in-stream模式广告让用户可在5秒后跳过广告,只有当用户观看广告超过30秒或观看完整部广告,才向广告商收取费用。
再举个例子,全球知名浏览器chorme也推出了一个名为“adblock plus”的去广告插件,屏蔽youtube上烦人的视频广告、facebook上的广告。该插件在谷歌官方商店首页重点推荐,获得3万多用户的平均4.52星的高评分。
猎豹浏览器的广告拦截插件,也是经用户选择之后跳过广告,类似录像机快进。
优酷一直被称为中国的youtube,但是在用户体验方面,优酷是不是也应该考虑借鉴一下youtube的先进经验呢?
关于本案,猎豹会选择上诉。
当然,对话好过对抗。同时,我们也希望与优酷展开对话与合作,在优酷的商业价值和用户体验中找到平衡点。
【法院判决书原文及扫描图片】
“虽然本院认定本案中合一公司的商业模式具有正当性,但不意味着确认该商业模式已经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做了充分考量。二被告对猎豹浏览器开发设置过滤视频广告软件,一定程度上是为了迎合目前部分网络用户改变对优酷网视频广告过多、过长不良体验的需求。在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对某项市场行为尚无明确法律评价的情况下,要求市场经营者对其就某项用户需求进行开发经营从决策到实施过程中能完全明晰其行为的法律定性,存在一定的现实困难。”
猎豹浏览器开发小组
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