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通俗的介绍一下什么是注册资本,就是能承担多少责任。比如注册资本一个亿,那么在需要承担经济责任时,最多以注册资本额为限,也就是一亿元;当注册资金是10万时,那么则只需要承担10万元的经济责任。即最高能承担债务多少的区别,当然了钱多也就是实力的象征了。为了鼓励自主创业,2014年3月1日起,法修订注册资本由实缴制变为认缴制。认缴注册资本后,资金何时到位,法律不再做强制性要求,由股东之间协商即可。至于拟成立的注册资本多少合适,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以及同行业同区域作为参考,然后综合考量决定。这个综合考量意味着发展的定位、经营的模式、融资的金额等等,这些都是需要前期考虑设计好的,至少心里要有个大概。比如接了一个一千万的项目,注册资本金是一百万。在这个一千万单子的运营期间,发生了一些事导致破产。这个一千万的单子,本来需要赔一千五百万,但注册资本只有一百万,最多赔偿一百万就可以了。当然再反过来想,一个一千万的单子,可能会与考虑注册资本最低一千万的交易。所以,注册资金多寡,一定程度上表示该的资本是否雄厚,有没有做大项目的能力,客户有时候会以注册资金作为一种合作上的考虑。再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李某和张某两人成立了某有限,注册资本100万元,李某占股60%,张某占股40%。双方约定承诺注册资本在50年之内付清。但是到了第三年因经营不善,走向了破产的边缘,李某和张某连同一起被债权人一起告上了法院。大家一定有所疑问,不是有限吗?为什么股东会成为被告?按照《法》规定,以其全部财产对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承担责任。那也就是意味着李某和张某先把100万(60万+40万)认缴金额付清,虽然在章程中规定50年缴清,在承诺的实缴出资期限到来之前,股东没有义务提前履行出资义务。但是在进入清算期以后,股东承诺的实缴出资期限虽然还未届满,但该股东的出资义务视为提前到期。在破产清算程序启动后,资不抵债的无法全额偿债,股东的出资义务更有必要视为提前到期,以提高债权人的获偿比例。所以,好好经营着可能没事,但一旦要把关了,或者被迫破产,承诺的认缴年限得马上兑现了。因此,注册资金的多少主要还是要看企业的实际情况、承受能力以及企业想要运营业务的相关要求,而不是想填写多少就填写多少,否则在运营过程中是申请减资可是会影响企业形象的! 嘉定注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