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成立分公司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如果公司在外地成立了分公司,劳动者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一般仍然有效;如果劳动者与公司解约,与分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也是有效的。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果未取得营业执照,则受公司的委托也可以与劳动者签约。外地成立分公司劳动合同怎么办理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