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网络层面战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公司层面战略的拓展,在战略内容中,网络层面战略大大拓展了人们思考战略的视角和范围,当今网络层面战略已经成为企业战略的重要部分。
网络层面战略不可忽视
《孙子》: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但是,商业不是战争,一个人不必击败其他人才取得成功;当然商业也不是和平,在竞争时冲突难以避免。商业既不是战争也不是和平,商业是“战争与和平”,经营战略需要同时反映出战争的艺术与和平的艺术。既要竞争,也要合作,用正和博弈替代零和博弈。“网络层面战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公司层面战略的拓展,在战略内容中,网络层面战略大大拓展了人们思考战略的视角和范围:
当今网络层面战略已经成为企业战略的重要部分,其思想来源于“合作战略”。“合作战略”最早是在美国耶鲁管理学院教授拜瑞j.内勒巴夫、哈佛商学院教授亚当m.布兰登勃格合著的《合作竞争:博弈论战略正在改变商业游戏》中提出的,该书提出的“互补者”概念在当时极少受到重视(该书出版于1996年,在此之前,“替代者”概念一直占据主导地位)。
内勒巴夫等人认为,创造价值是一个合作的过程,而攫取价值则要通过竞争。因此要创造价值,就不能孤军奋战,而必须要认识到要相互依靠。因此,创造价值就要与顾客、供应商、雇员及其他人密切合作;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何分配创造的价值,这就涉及到竞争。
传统的商业战略理论大都注重竞争(典型的就是波特的“五力分析”,他把供应商、消费者、潜在进入者等等各种利益相关者都视为竞争的力量。这很可能是五力模型后来失去市场很重要的一个原因),而忽视了互补性。
有意思的是,英特尔前总裁安迪·格鲁夫提出“第六力”(即协力业者,和互补者类似),而波特本人是明确反对增加其他的力的。但是,现代商业中不能不重视“互补者”,商业运作是战争与和平的综合体。novell公司创始人雷鲁达说过:你不得不在竞争的同时与人合作。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竞争与合作的结合要比“竞争”和“合作”这两个词所单独表达的含义更能生动表达出它们之间的联系。
当今商业环境变得动荡,竞争资源变得分散,企业边界也日益变得模糊;与此同时,移动互联、社交网络、大数据与物联网等技术加速发展,为企业间的合作与竞争方式及价值创造方式提供了无限可能。
在这样的情景下,商业正迈向一个互联、合作与共赢的新时代,企业之间的竞争已不只是个体企业甚至产业链之间的竞争,而是在生态系统的角逐。一个企业所处的网络环境除了本产业链以外,还包括生态系统的其他物种(以医疗美容行业为例):
网络层面战略,其本质是思考企业之间合作的关系,只不过这并非生意往来那么简单,而是包括了复杂、精巧的利益相关者交易结构的设计;正因为如此,网络层面战略成为战略创新的主要阵地,很多看似无解的战略破局就发生在这一层面。
下图概括了8种企业可以或者必须进行打交道的主要外部组织,并对行业参与者和相关参与者进行了区分:行业参与者是指那些从事价值增值活动或消耗这些活动的成果的个体或者组织,包括上游垂直(供应商)关系、下游垂直(购买者)关系、直接横向(行业内)关系、间接横向(行业外)关系等四种关系;相关参与者是指那些其行为有意或无意的构成了企业经营环境的团体,包括社会文化参与者、经济参与者、政治/法律参与者、技术参与者等团体,如下图所示(仍然以医疗美容行业为例):
总结一下:两个或者更多的公司之间建立了相互合作的关系,通过这种关系的维系所形成的公司群对应的战略就是网络层战略(或者称为公司群战略),企业战略制定不能忽略网络层面战略,并且适用于所有公司(不是说只有bat这样的大企业才需要考虑网络战略)。
区别只是,大多数公司群形式(例如战略联盟、合作企业等)参与者不多,而有些公司群拥有几十甚至上百个参与者(例如苹果生态圈中的开发者);此外,有的时候整个公司是一个公司群的成员,但有的时候只有公司的一部分与其他公司进行组织间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