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李敖过世后,他与前女友王尚勤的私生女李文提告争产,请求亲子鉴定、看遗嘱并分配遗产,李敖的婚生儿李戡为此公布李敖的亲笔遗嘱,“本人所有之著作权均已赠与王志慧(李戡母亲),待李戡有能力经营全数移转李戡”,遗嘱还提到“每月支付李文1000元美金,直至她70岁”,不过有但书“若李文对李戡一家提告就丧失该权利”。律师岳珍分析,李文既然提告,看来她已无法拿到每月1000美元,将来只能全力争取特留分遗产。
岳珍表示,李敖既然立遗嘱,指明若李文打官司就丧失每月受领1000美元的权利,李文既然打官司就完全丧失权利,至于李文打官司要求分配遗产,就是请求应继分或特留分,但因李敖在遗嘱中已适当分配遗产,因此李文提告不但丧失应继分,也侵害到她的特留分,未来李文在诉讼上应该会主张特留分的权利。
岳珍分析,李文的特留分有哪些?得先精算李敖的遗产才知道,比如李敖生前有着作权、不动产、存款、股票、基金、债权等,经计算出价值总额,假设李敖妻子名下没财产,李妻可以先主张剩余财产分配李敖1/2遗产,另外1/2就是李妻与2个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李文)等4人各分1/4,也就是李敖遗产的1/8,李文应继分为1/8,特留分则为1/16,若李妻有财产,则必须先扣除后计算。
根据岳珍的分析,李文既然已经违反遗嘱的意思,打官司争产,就丧失遗嘱的权利,而且遗嘱已经明确分配遗产,李文目前只能全力在法庭上争取她在法律上的1/16特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