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在工作中都遇见过公司擅自调整员工岗位和工资的情况,那么怎么应对企业的这种不合理行为呢?请看我为大家细细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双方协商一致的。
企业经与劳动者经协商,劳动者同意变更工作岗位的,可以调整工作岗位。
如果劳动者不同意调岗可以提出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补偿金的赔偿。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
企业可对不胜任工作的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调岗。但是,单位要首先提供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的证据。
如果企业能够拿出证明,也可以不培训,直接调整适合劳动者工作的岗位。如果劳动者拒绝的,则企业有权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有权要求经济补偿。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由于公司内部机构调整,需要调整劳动者岗位,也需要遵守协商一致的原则。
如果公司以劳动者拒绝工作安排,或者以不到新岗位工作属于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准备好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到劳动局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企业提供经济补偿金。
有很多人害怕仲裁耽误时间还得不到法律支持,这是错误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原则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这个弱势群体,如果你的要求合理合法,那么仲裁的时候回基本都能得劳动局的支持要回自己的权益的。
好了,每日一文今天就到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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