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遵义市播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起诉书指控称,该案的主犯陈本亮,曾是遵义某地政协常务委员、工商联副主席。他与妻子滕德清,被指控以个人名义,非法吸收近8000万元公众存款。此外,其丈夫的公司,还被控吸收资金2700余万元。
(庭审现场)
投资理财公司,非法揽钱2760万元
12月13日上午10时,审判长敲响法槌,陈本亮等8名被告人,被一一带入法庭。座无虚席的旁听席上,不乏白发苍苍的老人,他们,都是该案的受害者。
据悉,该案的受害人有数百名。院方提前发出公告,让群众持证旁听。但因法庭场地有限,仍有不少闻讯赶来旁听的受害人,未能入内。
(法院外的公告)
根据起诉书指控,2014年4月,年近半百的重庆人陈本亮,与同为重庆人的陈昌龙,分别持股90%、10%,在贵阳市设立了贵州华夏银通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通公司”),然后长期在遵义开展业务,并分别在遵义两城区、播州区、仁怀市设立分公司。
(陈本亮夫妇)
(陈昌龙)
陈本亮的妻子滕德清,担任公司资金管理人。其弟陈本禄,为公司财务出纳。公司还聘请了多名人员,担任各部门负责人。
播州区检察院指控,2014年7月以来,华夏银通公司在未经国家相关金融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居间服务的方式,打着为项目方筹集资金的幌子,以高回报、无风险、签订三方协议等方式蒙骗群众,以1.5%的高月息为诱饵,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
经相关方面鉴定,华夏银通公司共计以公司名义,吸收资金2760万元,涉及的出借人766人次。
(众被告出庭)
出借人代表系“傀儡” ,合法形式掩盖犯罪
通过对庭审的旁听,记者了解到,华夏银通公司的经营模式如下:
首先,公司选定所谓的房地产、酒业等公司,以需要借款为名,并准备好借款合同、质押合同等。然后,华夏银通公司宣称这些公司将他们借款为由,向公众承诺每月1.5%的利率,让公众将钱借给华夏银通公司,华夏银通再将从公众那里借来的钱,转借给所谓的房地产、酒业等公司。
而事实上,其中不少项目为公司虚构,以便于吸收公众存款。那些负责向公众发放利息的出借人代表,也为公司自行确定。
公诉机关指控称,整个利息的收取、发放等事项,均系公司负责,“华夏银通公司实质上是利用居间服务和设立傀儡出借人代表等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对所吸引资金进行管理的本质。”公诉人指控说。
(出庭受审的公司管理人员)
晨练老人商户会员均是受害对象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至2015年期间,陈本亮、滕德清夫妇,以2-3%的高额月息为诱饵,在遵义红军山,向晨练老人发传单,还邀请了由陈本亮担任会长的巨商商会会员、遵义苟家井市场商户等,在酒店召开宣传大会,吸引上述人群,将钱“投资”到他们手上。
一位在苟家井市场经商的受害者称, 起初,她并不相信陈本亮夫妇的宣传,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投了1万元,第二个月果然收到高额的利息。于是,她将卖房子的几十万元,全部投给陈本亮夫妇,不料血本无归。
事实上,这些发给受害人的所谓利息,其实是受害人的本金。据第三方鉴定,陈本亮 夫妇二人,共以个人名义吸收借款资金7924万余元,涉及出借人146人次。
2014年12月,因公司资金周转出现困难,陈本亮与陈昌龙,合谋虚拟了一个项目,以吸收资金。之后,陈昌龙找到好友唐某,要唐某向公司借款。唐某碍于情面,只得答应。
于是,陈昌龙等人以唐某用基酒作抵押向公司贷款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437万元。这些钱,部分用于归还受害人或支付利息。
从摆地摊到商会会长 主犯被控两项罪名
2016年6月,陈本亮、滕德清夫妇及股东陈昌龙,均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遵义市播州区警方刑事拘留。而陈昌龙此前就因同样罪名,被判处缓刑。该案的另5名被告人赵鹏、赵楠、冷正忠、陈本禄、陈永森,也因该罪名取保候审。
在12月13日的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称,陈本亮应为该案主犯,其余为从犯。其中,陈本亮、陈昌龙二人,还构成集资诈骗罪,且数额巨大。
据了解,20年多前,陈本亮夫妇来遵义创业之初,曾摆过地摊,后在苟家井经商,凭自己的努力挣到了钱,在商界有不错的口碑,并在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华路安了家。
起诉书称,陈本亮还曾任遵义某区政协常务委员、区工商联副主席、遵义巨商商会会长等职。
其辩护人认为,该夫妇虽然给受害人造成重大损失,但仍在积极想办法偿还。滕德清还有自首、主动认罪等情节。
经过3个多小时审理后,审判长宣布该案择日宣判。
贵阳晚报全媒体记者 黄宝华 编辑 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