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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至此,七次大修后的新个税法正式亮相!
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多项支出可抵税。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一图看清
新个税法实施后你能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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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策略】个税改革对消费到底能产生多大弹性?
作者:张夏 陈刚
来源:招商策略研究(id:zhaoshangcelve)
核心观点
为什么此次个税改革如此备受关注?我们认为有以下原因:当前个人所得税所占比率持续提升,2017年个人所得税成为继企业税和增值税的第三大税种,个税全年税额为1.20万亿,占总税收8.3%,2018年1-7月占比更是提升至8.6%。而上次提高起征点至今已逾7年,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亟待出台。其次,当前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处下行趋势,2018年上半年,城镇居民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增速为5.8%,低于2017年同期的6.5%。7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8.8%,增速持续放缓,在当前扩大内需的背景下,降个税可以直接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进而直接拉动消费需求。
我们在中期策略报告中曾提出,当前中国经济急需要新的理论支撑。而美国在里根总统带领下在80年代的成功reagonomics为中国提供了良好的参照。里根经济学的要点之一就是包含减少个税在内的大规模减税,里根税改值得当前中国借鉴。
从美国个税改革的影响上来看,20世纪60年代后美国持续降低个税税率,均有扩大消费的效果。从收入端来看,税改后三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大幅提高,尤其是里根税改政策后,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连续四年上升,在1984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达到5.94%,为战后以来增速最快。从消费端来看,个人消费支出对于税改虽存在一定的滞后效应,但随后占gdp比重保持稳定提升,其中里根税改后的个人消费提振作用最为明显,仅仅一年就结束了70年代末期的消费下滑现象。
根据新个税法,个税起征点提至每月5000元(以年单位征收合计6万元),还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按照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chfs)个人收入分布推算,当前纳税人口约为1.53亿。施行后则纳税人数将暂时减少至1.01亿人,纳税额将减少至5080亿元,则间接转化为纳税人收入合计1968亿。
2018年上半年全国/城镇居民边际消费率为68.5%/56.2%,若按照上半年城镇/全国居民的边际消费率来计算,则由减税带来的直接消费增量为1105.8/1348.1亿元,考虑乘数效应则将带来最终消费支出增量为2524.3/4279.6亿,因此,我们测算本次减税带来的最终消费支出增量为2524-4280亿之间,按照2017年数据计算,在理想情况下,会拉动全国的最终消费率0.31%-0.53%之间。
进一步的,假设以上增量全部作用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并假设2018/2019年(剔除个税修订影响)全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增速为9.2%/9.0%,则因减个税带来的消费增量的拉动,在理想情况下2019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将达到9.54%-9.90%,即可以拉动2019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0.54%-0.90%。
最后,由于相关专项附加扣除无法量化计算,我们以上测算均是未考虑专项附加扣除,实际上包含子女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在内的支出占居民收入已达相当比例,若考虑到专项扣除,无论是直接减少的个税还是带来的消费支出增量,都可能远高于我们以上测算值。
投资建议方面,中低收入群体受益于个税改革,直接增加可支配收入,一定程度上改善收入分配情况,将提高大众消费品的需求。建议关注大众消费相关细分领域。
目 录
01
为何此次个税改革备受关注?
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备受社会关注。此前在两会期间,税改呼声就高居不下:提高个税的起征点、降低企业税负。7月28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结束。中国人大网显示,草案征集意见超过13万条。在众多意见中,关于再提高起征点至1万;8月29日,个税草案提请第五次会议二次审议,并在31日下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而为什么此次个税改革如此备受关注?我们认为有以下原因:
个人所得税于2011年税改后下降,但2012年开始个人所得税所占比率逐步回升,并还有继续升高的趋势。2017年,个人所得税超越营业税,成为继企业税和增值税的第三大税种,个人所得税全年税额为1.20万亿,占总税收8.3%,2018年1-7月占比更是提升至8.6%。此外,2007年至2011年,纳税起征额从2000元提高至3500元,2011年至今已逾7年,因此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亟待出台。
其次,当前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和名义增速低于gdp实际和名义增速,2018年上半年,城镇居民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增速为5.8%,低于2017年同期的6.5%。此外, 7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734亿元,同比增长8.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持续放缓,自2008年23%的增速连续下降至目前的9%左右。可以看到,在当前扩大内需的背景下,降个税可以直接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进而直接拉动消费需求。
02
他山之石——美国个税如何改革,有何影响?
我们在中期策略报告中曾提出,当前中国经济急需要新的理论支撑。而美国在里根总统带领下在80年代的成功reagonomics为中国提供了良好的参照。1981年2月,里根向国会提出的经济复兴计划以供给学派为基础,同时借鉴了货币主义的主要思想,它集中体现了里根经济学的主要内容。这个计划的要点之一就是大规模减税,三年内减少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实施加快成本回收制度等,给企业以税收优惠。美国税改特别是里根税改值得当前中国借鉴。
1、美国历次个税改革进程——60年代后持续降低税率
美国的税收制度相比于中国而言,历史发展长久,积淀深厚;各项税收制度深入人心,“无代表,不纳税”的理念一直存在,美国公民常以纳税人自居,并按照税收制度自觉缴纳税款;因为财政收入其中40%以上由个人所得税贡献,《宪法》确立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要求每个公民都需要上缴个人所得税,这样的“税痛”最能增强公民意识,因此对政府财政支出关注度极高。但是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也并非时一日之功,在特朗普上任前,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的演变历程大致分为九个时期。
自特朗普上任以来,以“美国优先”的口号,施行多项改革措施,力求美国重回工业霸主的地位,而其中,2017年12月2日,美国参议院以51票对49票通过税改法案(包含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税)。
从个税改革的影响上来看,20世纪60年代后,美国持续降低个税税率,整体而言均有扩大消费的效果。从收入端来看,税改后的三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大幅提高,尤其是里根税改政策后,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连续四年上升,在1984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达到5.94%,为战后以来增速最快。从消费端来看,个人消费支出对于税改存在一定的滞后效应,而后个人消费支出占gdp比重稳定提升,其中里根税改后的个人消费提振作用最为明显,仅仅一年就结束了70年代末期的消费下滑现象。
2、美国个税改革典型案例——里根个税改革
美国历史上最为深远的税改制度莫过于里根当政时期所进行的,美国历史上规模最大、波及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税制改革。
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期,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普遍陷入“滞胀”状态:失业率上升,私人资本投资的比率不断下降,通货膨胀加剧。这使得纳税人的纳税等级上升,税负的增长高于真实所得的增长,自1976年以来个人所得税的平均增长率为15%,而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平均增长率为10%,公民的生活水平下降。虽然税收收入不断增长,但是政府支出增长更快,财政赤字不断扩大。
里根总统上任前后,提出了“经济复兴计划”及以后的“经济复兴税法”及“公平、简化和促进经济成长”的税制改革计划。
这些计划的内容,可概括为四个基本要点:减税、减支、减干预和稳妥的货币政策。
第一,减少财政赤字,减少联邦总开支的增长,办法是取消联邦政府的适当责任范围之外的活动和限制其他活动的开支增长。
第二,降低赋税,把税收负担限制在最低水平,从而加强对储蓄、投资、工作、生产率和经济增长的刺激。
第三,取消联邦政府对个人生活、企业有效经营或者州和地方政府的工作的不必要干预,减少联邦的管理负担。
第四,支持稳妥可靠的货币政策,以鼓励经济增长和控制通货膨胀。
里根经济学实际上是以“供给学派”作为经济学理论基础,主张通过降低税率以提振经济,由此扩大税基,最终能够增加政府收入。里根政府分别在第一、第二任期执行了减税两部曲。
第一步,降低税率。
从1981年到1984年的四年中,个人所得税的边际税率降低了25%,从原来的最低税率14%和最高税率70%,分别降为11%和50%。同时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实行个人所得税指数化。对企业的固定资产实行美国历史上最短的折旧办法。折旧期分别为3年、5年、10年、15年。
第二步,改革税制。
里根总统在重新当选后继续推行税制改革,他认为:尽管过去四年对税制进行了一些改革,但是本质上仍没有变化。目前所实行的税制比较复杂,不公平,税率偏高,致使经济不能按照预期发展。于是在1986年通过了被称为“美国第二次革命的核心”的《税制改革法案》。
第一任期的税制改革解决了税负过重的问题,是一项减税改革;第二任期的税制改革则是解决了税制过于繁琐的改革。此次税改可以总结为:“简化、公平和促进经济增长”。税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简化税收等级。过去的所得税制度过于复杂和繁琐,主要表现在税率复杂和各种扣除、减免税和特殊规定。此次税改,将11%-50%的15级累进税制改为15%和28%的两档税制;对高收入人群额外征收5%附加税。
第二,削减特惠税。税收减免和优惠过多会腐蚀税基,并产生潜在问题:1)税式支出越多,税基越小;要增加税收收入只能通过提高税率,势必影响人们的投资和工作热情。2)利用税收手段照顾某些经营活动,势必会导致市场劳动力和资源的分配不均,造成资源浪费。3)各种补助和特殊规定,增加了纳税人对税负不公平的担忧。此次税改取消或者降低部分减税免税政策。
第三,简化和修改公司税,包括修改1981年提出的“加速成本回收制度”以及取消部分税收抵免。将15%-46%的五级税率,改为15%、18%、25%、33%四档税率,并对特定的数额范围加征5%的附加税。同时,降低资本利得税率,扩大研究与开发费用的抵免范围。
第四,全面整顿税收环境,减少偷税、漏税、逃税现象。
刺激经济增长是此次税改的目的。减少税率档次,由累进税制基本上过渡到比例税制,削减特惠税政策,扩大税基,降低边际税率,鼓励富人积极投资(但也不伤害穷人,因由于起征点提高,使600万低收入者免税)。实行低税率、宽税基、少减免是这次税改的一个“关键战略”,不仅减少了税收对储蓄、投资和工作等方面经济选择的干预,使税制更加“公平”,还可以减少税收方面的漏洞。
3、里根个税改革的影响——扩大了个人投资和消费
此次税改影响深远,多国开始效仿美国进行税制改革;此时期个人所得税改革可概括为坚持税收中性和对经济的适度干预,通过拓宽税基、降低最高边际税率,追求横向公平,以提高经济效率和本国税制国际竞争力。
美国失业率相对cpi指数存在一定的滞后效应,cpi从1976年开始逐年提高,至1980年到达峰值14.8;而后失业率也于1978年底开始提升到1982年达到峰值达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