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终于得到政府给出的确定信息,顷刻间此还没有推出的税务政策成为重要热点新闻被全世界媒体关注。这是中国新一届政府即将执行的减税惠民的政策。更是在美国政府空前减税政策以后的世界第二经济体减税方案出台。
中国在过去的这十几年,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坚持对社会低收入者给予免税的优惠政策。2011年9月1日前,中国个人所得税从800元提高到2000元后,再改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500元至今。现在中国政府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不仅提高个人收入起征点,而且将根据惠民和帮助特殊困难家庭给予规定响下减税。
税收是社会用于公共开支的主要渠道,所谓来自大众,用于社会。个人所得税,那是国家调节社会贫富差异的一种税种,更是加强全民税法教育的一种方式。收入要纳税,按照中国个人所得税累进纳税,从3%到45%的规定,多收入要纳高税率,这样既考虑到全民对个人所得纳税的意识,也通过不同税率做到平衡贫富的举措。有些国家采取的个人所得多要纳税,而有的国家采取个人所得有最低纳税起征标准。
或许因为中国公民实际货币收入逐年不断增加,中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虽然已经有过提高的情况下,近年中国社会还是有不少经济学和社会学者呼吁政府再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客观上,现在仅工资收入一项,不少城市低收入者都已经超过3500元;就以近年大城市退休的人员,不少居民退休收入已经超过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标准。
如果说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对社会低收入者免个人所得税,目前的政策需要有社会大数据的配合,更要对公民个人所得的掌握,因为在我们目前开放的社会,个人所得已经不仅仅是工资收入,在职的人员因为不同的企业,机构就业,很多人出来工资收入,还会有奖金收入,有各种津贴和福利。其次,今天的中国,对于个人还会有投资收入,购买房子的租金收入,其它收入。有关管理机构的信息披露,这次政策调整的同时,也会考虑居民的个人综合收入总和。
中国现在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互联网+发展得最好的国家之一,更是大数据技术应用领先的国家。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管理,体现中国政府的管理能力,也反映出中国公民的守法意识。
我们都知道,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并不是监管十分到位的,虽然中国已经建立了国家的征信系统,可个人对自己的所得纳税意识因为单位代缴而不那么强烈。今天有人在二个单位获得收入,如果他在每个单位收入都低于3500元,那么所发钱单位一般不会代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客观上,那差不多实际收入接近7000元的纳税个人是没有如实依法纳税。再说现在不少人将个人购买的住房用于出租,应该有不少人也没有考虑到个人收入而不交税的。
或许因为对社会学有兴趣,也因为长期研究中国社会实际情况,中国目前对个人所得税采取的免税政策,如果有利于全面强化法制意识角度考虑,应该建立个人纳税报备机制,也就是在每个财务年度以后的三个月内,个人应该向税务机构报备自己的收入。当然有人会说,中国有年收入12万以上者需要报备收入制度。可对于广大的个人所得税纳税基数,如果我们还是采取目前这样粗线条的管理模式,那么应收未收的个人所得税一年会有多少?!中国目前个人所得税在整个国家税收中比例不高的现象会长期存在。
最近在新西兰看到这样的一个情况,中国居民在新西兰银行的存款,当地银行需要客户提供在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号,很多人因为无法提供而导致新西兰银行无法帮助处理新的业务。不清楚为何中国公民难以提供个人税号,因为在新西兰当地,任何人都有一个独立的税号,包括外国人只要一年在新西兰居住184天的。新西兰也有代缴税政策和制度,如何单位给个人发钱,或者个人享受的福利都需要代缴税,另外金融机构对客户代缴其收入税,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而根据税务法规定,每年4月到下一年的3月底作为一个财务年度,任何人需要根据自己的收入总和,到税务局网站备案。当然如果您就一份固定的收入,而且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完税的,您可以不履行备案。当地税务局根据您各种已经代扣的税收,按照不同收入纳税税率核准,多退少补。而这样的个人纳税信息税务部门是可以追溯的。在新西兰不纳税和少交税是违法的,非故意的,那就会被追缴,并缴纳滞纳金;如果有意逃税,那就要依法治理。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真的不是一个小问题,因为这中间关键在很多纳税人并没有太重视。从这个角度说,我们在提高个人所得税提高起征点的同时,应该更多地宣传主动申报个人所得,因为个人所得很多真的只有个人诚实才搞得清。这样的强化个人所得的纳税意识教育,也是社会诚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