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支付离职员工一笔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件的规定将竞业限制补偿金作为“其他补助费用”并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中,以“工资、薪金”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个人所得税应怎么计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3、退休职工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新年慰问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4、个人转让商铺,发生的贷款利息能否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2.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出售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因此个人转让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转让商铺,发生的贷款利息不能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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