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来营改增,在这里妙女读财只讲述2018全新《经济法基础》重难点与必考点,具体完整内容请参考教材。
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5)保险赔款;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12)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减税项目:残疾、孤寡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因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免的。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项目:(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
(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5)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
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根据两国政府签订的文件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
(6)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7)个人办理代扣代缴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8)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9)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人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10)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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