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寒冬说了两年 但是2018年终于进入极寒,不少老板表示担心,像我这样刚创业的小公司可怎么熬得过呀?没有资金运转,公司很快就瘫痪。
各位老板可别慌,上个月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才刚发了新政策,通过免征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增值税,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贷款。你们该仔细看看!
一:政策优惠内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月6日发布《通知》明确,自今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适用免税:
金融机构可按会计年度在以上两种方法之间选定其一作为该年的免税适用方法,一经选定,该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简单点说,就是通过降低金融机构的税收成本,鼓励其增加对小微企业的贷款,以缓解小微企业的现金流困难问题。
这里不但鼓励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并且还鼓励以较低利率水平给予其贷款,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二:贷款多少才是小额贷款?
小额贷款,这里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含本数)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
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对小额贷款的定义,解决了政策在具体操作中定性不准、操作难度大等问题,有利于提高优惠财税政策实施的精准性,让相关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三: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标准
通知里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
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还在忧愁融资难、融资贵的老板们,符合以上条件的,还不赶紧享受一下财税政策的“阳光雨露”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