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版」2018资产管理新规 资管新规对普通老百姓有哪些影响

重磅!大资管新规落地!过渡期延长1年半,对资金流向、百姓理财、资管影响有哪些,十大变化看过来(附对比版)
一个新的时代开启!
请记住今天,2018年4月27日,百万亿规模的资管行业终于迎来大资管监管规定的正式实施。
在经历了5个多月的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接受来自市场近2000条修改意见后,《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刚刚对外公布,资管行业步入统一监管新时代。(详细修改变化,附后!)
百万亿资管明细(截至2017年末)
银行表外理财产品资金余额为22.2万亿元
信托公司受托管理的资金信托余额为21.9万亿元
公募基金11.6万亿元
私募基金11.1万亿元
证券公司资管计划16.8万亿元
基金及其子公司资管计划13.9万亿元
保险资管计划2.5万亿元
对比征求意见稿,《指导意见》主要在过渡期、净值化转型的估值方法、对私募产品分级限制等方面作出修改,规定相较征求意见稿相对宽松一些。
主要变化有以下十点:
一是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底,比征求意见稿的时间延长一年半。
二是允许部分资产标的用成本摊余法估值。
三是合格投资者门槛再增新要求,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新设“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要求。
四是公募产品投资市场化债转股态度转变。征求意见稿中的这段表述“现阶段,银行的公募产品以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如发行权益类产品和其他产品,须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但用于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的产品除外”删除,与此同时,《指导意见》对于私募产品新增“鼓励充分运用私募产品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的表述。
五是细化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定义。《指导意见》要求,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等分化,可交易。2.信息披露充分。3.集中登记,独立托管。4.公允定价,流动性机制完善。5.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经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
六是删除“资产负债率达到或者超出警戒线的企业不得投资资产管理产品”,这意味着对于企业投资资管产品的限制放松。
七是删除管理费率与期限匹配的要求。征求意见稿中要求“金融机构应当根据资产管理产品的期限设定不同的管理费率,产品期限越长,年化管理费率越低”,《指导意见》中这一表述删除。
八是强化刚兑认定及其外部审计责任。新增“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金融机构是否存在刚兑行为)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或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模糊化对于非存款类持牌金融机构发生刚兑行为的具体处罚标准。征求意见稿中“未予纠正和罚款的由央行纠正并追缴罚款,具体标准由央行制定,最低标准为漏缴的存款准备金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相应的2倍利益对价”这一表述删除。
九是放宽允许产品分级的标准。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四类产品不得分级,《指导意见》中只要求其中两个(即公募产品和开放式私募产品不得分级)。
十是对智能投顾的相关监管表述改动较大,但核心意思未变。
总结下《指导意见》中的规定,关键词有如下十点:
1、对四类资管产品设定80%相应资产标的的最低投资要求;新增“非因金融机构主观因素导致突破前述比例限制的,金融机构应当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5个交 易日内调整至符合要求”;
2、合格投资者资质标准和认购标准;
3、禁止“资金池”业务,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最短期限不得低于90天,禁止非标期限错配;
4、统一资管产品的风险准备金计提标准(资管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
5、统一负债杠杆比例:公募上限140%,私募200%,分级私募产品140%;
6、规范分级产品类型和杠杆比例:可分级的私募产品中,固收类分级比例不超3:1,权益类不超1:1,混合和金融衍生品类不超2:1;
7、坚决打破刚兑,确定四类刚兑行为,并区分两类机构加以严惩;
8、消除多层嵌套和通道,资产管理产品只可投资一层资产管理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9、资产组合集中度管理,对公募和私募资管产品投资单只证券设定投资比例上限;
10、设定过渡期和新老划断。
新规与征求意见稿不同的地方有哪些?
1、过渡期延长 过渡期内可发老产品对接
要点在于将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底,比征求意见稿设定的2019年6月30日多出了一年半的时间。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给予金融机构更为充足的整改和转型时间。过渡期内,金融机构发行新产品应当符合《意见》的规定;为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维持必要的流动性和市场稳定,可以发行老产品对接,但应当严格控制在存量产品整体规模内,并有序压缩递减,防止过渡期结束时出现断崖效应。
此外,金融机构还需制定过渡期内的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进度安排,并报送相关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由其认可并监督实施,同时报备央行,对提前完成整改的机构,给予适当监管激励。过渡期结束后,金融机构的资管产品按照《意见》进行全面规范(因子公司尚未成立而达不到第三方独立托管要求的情形除外),金融机构不得再发行或存续违反《意见》规定的资管产品。
2、非标估值方法予以明确:可以用成本摊余法
资管新规的一个重大要点,就是打破刚兑,要求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公允价值原则,及时反映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
打破刚兑和实现净值化管理的关键在于估值和流动性管理。此前市场对这一条争议较多的一个问题是估值,或者更进一步说,是非标资产如何估值的问题。
由于对“公允价值”片面理解,此前市场上很多人怀疑非标是否能够估值。此次新规进一步明确了这一问题,消除了市场顾虑,《指导意见》称, 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时反映基础金融资产的收益和风险,由托管机构进行核算并定期提供报告,由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确认,被审计金融机构应当披露审计结果并同时报送金融管理部门。
金融资产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使用市值计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摊余成本进行计量:
(一)资产管理产品为封闭式产品,且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
(二)资产管理产品为封闭式产品,且所投金融资产暂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或者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也不能采用估值技术可靠计量公允价值。
《指导意见》还强调,金融机构以摊余成本计量金融资产净值,应当采用适当的风险控制手段,对金融资产净值的公允性进行评估。当以摊余成本计量已不能真实公允反映金融资产净值时,托管机构应当督促金融机构调整会计核算和估值方法。金融机构前期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加权平均价格与资产管理产品实际兑付时金融资产的价值的偏离度不得达到5%或以上,如果偏离5%或以上的产品数超过所发行产品总数的5%,金融机构不得再发行以摊余成本计量金融资产的资产管理产品。
兴业银行(16.110, 0.00, 0.00%)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此前也表示,资产新规对于非标的界定,明确表示只包含债权性质的资产。形象地说,非标其实非常像贷款或债券。如果是这样,至少用摊余成本法肯定是对其估值可以选择的方法之一。会计准则中规定,公允价值包括三个层次,即使没有活跃的市场价值,也可以有公允价值。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特别要澄清两点:第一,净值型产品不等于一定要有活跃的交易及其市场价格;第二,从净值要求的角度,非标在本质上并不存在估值的根本障碍,至少可以用摊余成本法。
3、私募产品分级限制放松
此前征求意见稿对可以进行分级设计的产品类型作了统一规定:即公募产品以及开放式运作的、或者投资于单一投资标的(投资比例超过50%即视为单一)、或者标准化资产投资占比50%以上的私募产品均不得进行份额分级。
《指导意见》中删去“投资于单一投资标的(投资比例超过50%即视为单一)、或者标准化资产投资占比50%以上的私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的表述。
不过,对可分级的私募产品的分级比例,《指导意见》与征求意见稿一致:
分级私募产品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40%。分级私募产品应当根据所投资资产的风险程度设定分级比例(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中间级份额计入优先级份额)。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3:1,权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1: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混合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2:1。
为防止分级产品成为杠杆收购、利益输送的工具,要求发行分级产品的金融机构对该产品进行自主管理,不得转委托给劣后级投资者,分级产品不得对优先级份额投资者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
此外,《指导意见》新增要求,私募投资基金适用私募投资基金专门法律、行政法规,私募投资基金专门法律、行政法规 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本意见,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相关规定另行制 定。
4、智能投顾运用的相关表述改动较大,但核心要求未变
《指导意见》中表示,金融机构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严格遵守本意见有关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范围、信息披露、风险隔离等一般性规定,不得借助人工智能业务夸大宣传资产管理产品或者误导投资者。金融机构应当向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报备人工智能模型的主要参数以及资产配置的主要逻辑,为投资者单独设立智能管理账户,充分提示人工智能算法的固有缺陷和使用风险,明晰交易流程,强化留痕管理,严格监控智能管理账户的交易头寸、风险限额、交易种类、价格权限等。金融机构因违法违规或者管理不当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不同产品投资策略研发对应的人工智能算法或者程序化交易,避免算法同质化加剧投资行为的顺周期性,并针对由此可能引发的市场波动风险制定应对预案。因算法同质化、编程设计错误、对数据利用深度不够等人工智能算法模型缺陷或者系统异常,导致羊群效应、影响金融市场稳定运行的,金融机构应当及时采取人工干预措施,强制调整或者终止人工智能业务。
资管新规如何影响资金流向?
由于银行理财是资管业务绝对的主力军,而个人类产品(即普通老百姓(77.540, -0.41, -0.53%)购买的理财)又占了银行理财近半壁江山,这部分产品的投资者多属于低风险偏好,但当银行理财被要求向净值化转型时,也就意味着银行理财不再是稳赚不赔的安全品,这势必会引发这类投资者资金的分流。
中信证券(18.990, 0.25, 1.33%)首席固定收益分析师明明称,可以判断的是,随着资管产品净值化管理的开启,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将会表现出各异的投资举措。对于低风险偏好投资者,其资产结构的变化虽然有可能使得大量表外理财转入表内,虽然资金依然停留在银行体系内部,但是相应的业务成本收益比也将变得不经济,而高风险偏好投资者在理财的风险收益配比关系不再具有比较优势后也将有可能转向权益、房地产乃至海外资产配置之中。
至于有多少规模的资金会进行分流?据明明预估,结合去年末银行理财市场数据和各风险偏好类型家庭的占比可以大致匡算得到,约有11万亿元资金将从表外理财转向表内结构化存款以及一般性存款,此外还有约4万亿资金将会流向股票以及房地产市场。
“不过这种资金的流向改变方式并不单一,一种可能是资管机构增加权益类理财产品的发行比例,这部分资金将依然停留在理财资金池中,但最终投向将从非标债权转向权益,另一种可能是这部分理财资金将会跨过理财渠道直接流向股票市场。”明明说。
资管新规对普通老百姓有哪些影响?
1、理财不再保本保收益,碰到许诺刚兑的机构要小心
很多老百姓都是银行理财的“忠实粉丝”,主要原因就是保本保收益、收益还比存款利息高。但资管新规实施后,银行理财不再允许保本保收益,所以,大家要睁大眼睛,如果以后碰到有机构宣传说自家理财产品保本保收益,就要小心了!
《指导意见》中明确提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金融机构存在刚性兑付行为的,可以向央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举报,查证属实且举报内容未被相关部门掌握的,给予适当奖励。
此外,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此前也提醒广大投资者,听到“保本、高收益”这个说法要举报,因为保本就不可能高收益,这样的说法属于金融欺诈。
此外,《指导意见》还强调,资产管理业务作为金融业务,属于特许经营行业,必须纳入金融监管。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主要指私募基金的发行和销售)。
所以,那些未经金融监管机构许可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