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第三方网上支付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必然选择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信息不对称、安全及信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第三方网上支付应运而生,通过信息传递与甄别,有效的委托代理机制和声誉机制,很好的解决了在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信息不对称、信用和安全等问题不断出现,一方面制约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一方面则加速了第三方网上支付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本文站在经济层面上对第三方电子支付成因的分析研究,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说明,第三方网上支付正是通过信息传递与甄别,有效的委托代理机制,解决了在电子商务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一、电子商务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原因 (一)卖方信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专业分工越来越细化,社会人扮演着不同的社会角色,他们获取和拥有信息的能力也千差万别,这就使得在市场交易中普遍存在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卖方拥有更多的产品和买方信息,由于卖方欺骗买方不但机会成本低,还可以获得高额利润。 (二)买方理性。 买方通过电子网络可以获取大量商品和服务信息,可以通过搜索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但是,网上信息量巨大,不仅提高了搜索成本。而且信息的可信度有待进一步验证。买方在进行购买决策的过程中受到自身经验和外部环境等多方面的影响,有限理性增加了购买活动的风险。 二、电子商务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后果 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存在会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在电子商务市场上遭受损失可能性比较大的应该是劣等品卖方,遭受损失较小的优等品卖方。但是市场本身无法区分两类卖方,只能按平均水平收取费用,这导致了优等卖方补贴了劣等卖方。一些优等卖方会选择退出市场,电子商务面临整体风险的提高,必然会提高交易费用。循环往复的结果是优等卖方退出市场,及劣等卖方驱逐优等卖方,电子商务市场规模萎缩。
三、第三方网上支付对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的解决 (一)信号传递与甄别。 不对称信息的出现往往会导致市场均衡不能达到帕累托最优。斯宾赛和斯蒂格利茨分别建立信号传递和信息甄别来解决逆向选择问题。斯宾塞在论文《劳动力市场信号》中论证了信号传递模型,该模型研究了用教育投资的程度作为一种传递信号的工具。他认为某个具有较强能力的个人能以较低的成本获得学历证书,而能力低的人要以较高的成本获得证书。所以学历对于具有较高能力的劳动者现实了自身能力的信号具有重要作用。斯蒂格利茨在一篇与洛斯查尔德合著的经典论文《竞争性保险市场的均衡》(1976)中表明,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信息甄别,使得了解信息的一方据此作出各自的最优选择,而缺乏信息者则通过这些选择就自然的看到对方的类型,这种机制又称“自我选择机制”。 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卖者为了宣传自己拥有良好的信誉,常常用广告、注册资本、质量认证、优良的售后服务等方式作为传递信号。这种信号传递要花费大量成本。因此,买者通过广告、注册资本、质量认证和售后服务等作为甄别不同卖方是否诚信经营的依据是可信的。
随着国家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第三方电子支付服务商颁发牌照,肯定了第三方网上支付在法律上的合法地位,这将有利于提高市场的信心和降低相关风险。这里的牌照通常意义上讲是一种行政许可,从微观经济学上讲又是一种信号传递,它向买方和市场传递出获得牌照的服务商有实力在这一领域里做得更好的信号,这有助于增强市场各方对获得许可服务商的认可与信赖,有利于电子商务快速持续发展。
(二)有效的委托代理人模型。 第三方网上支付、卖方、买方以及银行之间是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如果卖方违背交易规则,提供劣质的或者与描述不符的商品,即使买卖双方已经事先确认购买信息,由于买方事先将货款转入第三方账户托管而不是将货款交付卖方,买方可以选择退货来降低自身损失,这样第三方交易平台将会把款项返还给买方,而卖方在毫无收益的同时还会得到买者的差评,严重影响卖方声誉,这对于卖方持续经营是非常不利的,很显然,理性的卖方是不会这样做的。买方在参与第三方网上支付的活动中一般采用会员制和注册制原则,一旦其违背交易原则,随即就会被列入黑名单,将无法继续网上交易。三方交易平台作为信用中介,是以信用为本创立的支付平台,在促成买卖双方交易的同时也注重平台自身的安全建设。所以第三方网上支付、卖方、买方以及银行之间是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
四、结论 本文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作为第三方网上支付存在的理论基础进行研究,第三方网上支付正是通过信息传递与甄别,有效的委托代理机制,很好地应对并解决在电子商务中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