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2019》太原晋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采福分公司伙食团更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太原晋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采福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1万元
受太原晋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采福分公司的委托,对太原晋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采福分公司伙食团更新改造工程组织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太原晋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采福分公司伙食团更新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zb-2019-021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本次谈判共1包: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太原晋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采福分公司伙食团更新改造工程 218500.00
注: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报价单位的首轮报价均不能超出预算金额,否则作废标处理。
2.项目实施地点:采福分公司院内
3.计划工期:5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报价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不得将工作分包、转包、外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 开户许可证
3.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
4.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b类安全考核证;
5. 报价人“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报价人信用结果截图(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6.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次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7. 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次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征收凭证(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种征收专用票据并提供社保明细);
8. 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7或2018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9.如报价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10. 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项目经理本人提供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身份证;
六、谈判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04月11日至2019年04月15日(北京时间9:00-11:0,15:00-17:00)
2.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2019年04月17日下午14:30
联系人:李 晟
手 机:18515193885
e_mail:gxzb388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