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怎样属于童工行为

一、法律规定怎样属于童工行为
法律规定属于童工行为是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工才算童工。如果用人单位违法使用童工的,由劳动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会吊销单位的营业执照。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二、管雇佣童工的部门是哪个
如果有单位非法使用童工,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举报。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直接拨打110;工商局的举报电话为12315;劳动部门的电话12333。具体由单位辖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受劳动者投诉、举报及违法处罚。
三、雇佣童工不给开工资怎么办
单位雇佣童工后不给开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处以罚款。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九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