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公民而言,房产也是其名下财产的一种,往往很多时候会涉及到房产的继承,那么法定继承房产交多少钱?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法定继承房产交多少钱
(一)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二)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累进税率,约为房地产的评估价的0.3~0.5%。
(三)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四)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
二、房产法定继承后是否需确权
法定继承房屋后,如果办理民房屋过户登记的,房屋继承发生效力,不需要申请房屋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三十四条 【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三、法定继承的房产是夫妻共有吗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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