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合并,社保由税务征收,个税申报升级,会计注意这3大变化
1、职工社保:从2019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一些单位不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将影响员工养老金、医保报销等相关待遇的享受。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个人所得税申报风险:2018年8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客户端将进行系统升级,原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升级为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升级后,企业申报个税注意:不要出借身份证相关信息,挂在别的单位“拿工资薪金”,系统能查到在全国范围内两处取得工资薪金,将来要自行合并自己单位工资薪金“补”个税。
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按月取得的公务用车、通信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公务费用后的余额。对不按月发放的补贴收入,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3、增值税涉税处理:符合抵扣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只有取得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开具发票要正确的选择税率,避免出现错用税率造成少缴税被查补税款和滞纳金,或多缴税款的风险。
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不能评为a级: 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所以增值税连续3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纳税人不得评为a级纳税人。
增值税税率变为有16%、10%和6%三档后,会计人在日常工作要正确选择税率,别因为税率的问题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