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生产企业出口委托代办退税货物的外销收入账务处理的依据是出口发票还是代办退税专用发票?
答:生产企业出口委托代办退税货物的外销收入账务处理的依据是出口发票。
出口发票是指出口单位和个人在销售出口商品、提供出口劳务和出口服务所开具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
代办退税专用发票是委托代办退税的生产企业向综服企业开具的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字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简称,作为综服企业代办退税的凭证。代办退税专用发票虽有发票之名,却无发票之实。实质上不是发票,不能作为证明购销关系的发票,不能作为“销售凭据”,也不能作为外销收入账务处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