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管理越来越严,会计不想被查,先注意这6项最基础的工作
1、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只有上述两种情况下,记账凭证才不用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摘要的填写,要与单位的业务实际紧密结合,语义通顺、简单明了。
2、很多企业报销凭证管理很不规范,经常有发票抬头和付款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尤其以差旅费和业务招待费的居多。有些公司的福利待遇很好,给员工报销各种费用,财务人员收到费用单据也不看合格不合格就入账了,会计注意有些票据税务是不认可的,不能税务扣除的。
3、财政票据的种类主要包括非税收入类票据、结算类票据、其他财政票据三类,财政票据包括非定额和定额两种形式。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写。填写财政票据应当统一使用中文。财政票据以两种文字印制的,可以同时使用另一种文字填写。
4、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不按规定使用的,付款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款项,财务部门不得报销。财政票据使用单位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财政票据;不得串用财政票据,不得将财政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
5、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6、原始凭证分割单属于自制原始凭证,财税相关部门没有对其设定具体标准格式,企业对原始凭证分隔单可以自行设置,但基本内容应涵盖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事项。
凭证是会计工作的基础,会计一定要按照原始凭证的内容如实入账。不要给企业偷逃税款而自行修改原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