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自愿离婚还需要冷静期吗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还需要冷静期,其期限为三十天。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包括实物分割、折价补偿、价金分割,实物分割是在不影响财产的用途下进行实际分配。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还需要冷静期吗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还需要冷静期。双方同意离婚还需要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强制执行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如下:
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
2.折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共有物一半价格的补偿。共有物的价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确定的价值进行分割。
3.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拍卖,双方对拍卖所得进行分割。价金分割是在双方均不主张共有物的所有权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使用的分割方法。
三、办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