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千里迢迢来北京咨询专业征收维权律师,你需要做好必要的准备……
作者丨李鹏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案例回顾】
2018年8月14日,南方某市的一位女士前来咨询。当事人提供了两份《征(拨)土地协议书》,一份是2012年某建设投资公司与村委会签订,一份是2018年当地经济开发区与村委会签订,以及一些其他材料。我们了解到当事人的土地系农村集体土地,土地证原登记面积为20平方米,当事人又申请了250平方米的宅基地使用权,但是申请程序并没有完成,仅到村委会这一步。暂且不说当事人对于这250平方米的土地是否拥有合法的使用权,本文先说说谈话中暴露出的问题:
第一,当事人没有带来征地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文件,自己都不是很清楚自己的房子是不是在拆迁的范围内,自己的承包地是否在、有多少亩在征收范围内。办案子都是需要有一些基础的书面文件,通过在这些书面文件中发现问题,抓住政府部门的违法之处,才能进行后续的法律程序。当事人要准确判断自己的房子是不是在拆迁范围内,承包地是不是在征收范围内。而没有征收土地公告这一关键性的材料,判断起来自然会有较大的困难。
第二,当事人对自己的诉求没有合理预期,提出的诉求不可行。
这位当事人直接的诉求就是对自己被征收的宅基地一比一“就地安置”,对她的表示可以有两种理解:一是原宅基地继续归自己使用;二是就近再批一块新的宅基地给她。当然按她的意思就是前者,自己继续拥有原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当事人有没有想过,既然征收自己家宅基地,肯定是要占之用之,排除你的使用权,如果让你继续拥有原宅基地,那这个征收和规划有何意义,很明显她的诉求无法达到。再说一下后者,要想选择就近再批一块宅基地,那也得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明确规定可以为被征收人提供新的宅基地,若无此类明确规定,当事人也当然不能选择就近再批一块新的宅基地。
此外,当事人对于自己房屋每平米的补偿没有预期,只是听别人说是600-800元/平方米,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律师又该怎样为你争取呢?还有就是当事人问律师这个补偿价一般是多少,这更是律师难以回答的问题。来访者对自己承包地上的青苗补偿没有预期,通通以“不知道”来回答律师。即使你不知道今年的产量是多少、农作物的市场行情怎么样,那你也得告诉律师往年的产量和市场行情。
【律师提示】
我们很理解当事人面对房屋被拆迁,土地被征收问题时的心情。但是维权不能太过盲目,没有做好维权准备就风尘仆仆赶来找律师,不仅浪费了被征收人自己的时间,增加了你们的支出,而且律师也无能为力。在这里提醒广大被征收人,遇事要冷静,做好以下几点,再来找律师咨询效果就会好很多:
第一,请带上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文件。如果没有,就去自然资源等行政部门去找。征收公告信息量巨大,没有征收公告就无从下手。例如:从征收公告中可以得知征收主体、所涉征地批复等非常重要的信息;安置补偿方案关乎到当事人的诉求是否合理,所以也特别提醒要带齐。
第二,请整理好自己的诉求。对于房屋,当事人要有合理的估算,既要知道自己房屋的重置成本,又要了解周边商品房市价;对屋内物品要列明清单计算价值;对于土地,当事人要预估青苗产量。
第三,对自己的涉案标的额合理预估,判断请律师是否划算。对于这点,律师是这样认为的:当事人一个人的被征收、被拆迁的面积较小,完全可以和周边同为被征收人的邻居共同商量,形成一定的规模,推选代表来所咨询。这主要是考虑到当事人委托律师维权的成本与收益。“赔本”的买卖,我们自然不会建议被征收人去做。
笔者希望广大被征收人至少做到以下两点再来咨询律师:其一,资料齐全,事实清楚;其二,诉求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