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与离职证明的区别

一、解除劳动合同与离职证明的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二、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额是怎么算出来的
1.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额计算详细如下: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解除劳动合同不结算工资怎么办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
(1)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