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开始丨2018年高校毕业生申报安家费、生活补贴

为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支持我市重点产业引进人才,在市区登记注册企业引进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报安家费;在哈市市区登记注册的企业被列为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单位引进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本科生可申报生活补贴。
按相关规定,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3万元(一次性审批,每半年拨付0.5万元,连续发放3年);本科生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0元(一次性审批,每半年拨付一次,连续发放3年)所需资金由市人才发展资金承担。申报时间安家费和生活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上下半年申报时间为4月底和10月底。
申报条件
2017年12月13日《若干政策》实施后,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企业引进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5年内;与企业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2017年12月13日《若干政策》实施后,在我市首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安家费和生活补贴发放前要核实引进人才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确认无误后拨付。劳动合同三年期满前终止或解除的,停止发放安家费和生活补贴。各人才引进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套取人才资金事件发生,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责,并取消该单位和申请人的申报资格。
材料报送地点: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香坊区和兴路38号406房间)
来源:新晚报
记者:李玥
编辑:刘铖